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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好喜歡舊金山。

不是因為我正好移民至此才這麼說,也不是沒有比較而說出的話。記得當時流浪美洲大陸兩個月之後,第三個月來到西岸這個城市,朋友問我所有旅行過最喜歡的地方是哪裡,我當時的答案就是舊金山。只是沒想到回答後的第二年,我就陰錯陽差的定居在這了。

為什麼喜歡?因為這個城市很好玩。不是有迪士尼或可愛小物商店或豐富夜生活或美味小吃的那種好玩,因為這裡那些都沒有,而是可以知性,可以理性,可以感性,可以隨性,可以任性,可以野性,甚至可以亂性的那種好玩。

不懂?

就是說,在這個城市裡,有教堂&博物館可走,有世界知名的藝文表演可看,有電影節播放各國電影,有土產的文豪小說家,有露天市集及米其林餐廳,有櫻花季/中國年/五月節/聖派翠克日的各地文化遊行,有金門大橋/漁人碼頭/S型花街等著名觀光景點,有叮噹車/馬車/人力車/地鐵/火車/遊船各式交通工具,有沙灘/岩岸/港灣/山丘/草原/大海各種地勢景觀,天上有海鷗水裡有海獅餐館裡有新鮮螃蟹,還有滿街的彩虹旗及同性戀。

連天氣都是有點熱又不會太熱,有點雨又不下太多雨,晴的時候連片雲也沒有,霧的時候連路往哪彎都看不到的那種灑脫氣魄。

我真的好愛這個城市!

昨天藉著打指紋的機會,加上天氣好故意不開車,而有幸一個人在溫暖宜人的舊金山街頭走上一圈。在Embarcadero碼頭區混在遊客之間拍照漫步,為了找吃的逛遍Ferry Building的小店直到兩點才開始享用Gott's的起司漢堡+蒜味薯條,選了個安靜寬闊可以欣賞整個港灣風光的路邊座椅坐下,開放的空間讓周圍的人車海鳥陽光空氣自由的在身邊來來去去,當年隻身旅行的感覺頓時全湧現上來,才驚覺多久沒這樣自己一個人旅行了?

而即使已經來過無數回,每次進來市區體內的小女孩就開始雀躍舞蹈,就好像小朋友進入玩具反斗城,每一樣物品每一個角落都想碰一碰待一待。城市裡的人並不特別親切友善,但各地的遊客把旅行的活力與熱情注入到這個城市裡,移民與旅人則把多元的隨性與不羈在這渲染開來,加上天與海的神祕力量,讓這個城市隨時都呈現著不同的風貌。

只是,旅行的感覺往往跟住在裡面的感覺很不一樣。在遠處欣賞的是海灣大橋的婀娜,真正需要經過時就會開始擔心橋上常有的塞車狀況,而大橋分下排往東向上排往西向,意思就是往東走就拍不到什麼景色,這個當遊客時也不太會注意。很喜歡去漁人碼頭看海獅,不過自己開車不太會去那塊區域,停車不方便又昂貴是其一,遊客很多很難悠閒的漫步是其二,餐廳的新鮮螃蟹很貴又不是很好吃是其三。別說太多,你們知道我的意思。

這是個旅人的城市。我不再是個旅人,所以我很高興在它的周圍定居,偶爾上去拜訪它就好。


以下照片全是iPhone拍的,效果很好耶!

(聯合廣場- 這天的天氣好的只想待在室外,打個小盹也好!)

(英式雙層觀光巴士)

(打指模所在的250號百老滙街(250 Broadway Street))

(Ferry Building)

(海灣大橋)





(PS. 那個打指模是申請公民的程序,下一道就是等口試面談,然後就可以跟移民局說掰掰啦!喔耶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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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ama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