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午夜〸二點二〸五分,夜深人靜。

iTune裡播著梁靜茹的歌,一樣的慢板哭調,一樣的芭樂歌詞,此時聽起來卻格外安慰。

想唱KTV的衝動。不是在舊金山窄小的包廂,不是斯文的唱完每首歌,而是在錢櫃裡High到不行的氣氛,是一堆三八好友邊搖擺邊尬聲還不忘邊八卦的瘋狂。

在台灣是不看偶像劇的。夢幻的情節,彆腳的演技,生硬的台詞,及新生代演員的陌生面孔,對我來說只是電視台濫竽充數的墊檔戲碼。可此時,我卻期待每晚九點的敗犬女王

最近老夢見以前的工作,以前的同事,甚至以前的老闆。

常常在想,要是這三年的一切都沒發生,我會變得怎樣?還是那個每天醒來都在找愛的單身女孩?是否早已同其他人一樣搬到中國大陸發展?沒離職的話該升副理了吧?小套房買了沒?

有個算命的說,我是先苦後甘的命。三〸五歲以前勞碌,三〸五歲以後會好命。原來,沒工作讓老公養,就是所謂的好命阿!看來,世間的好命標準還是見仁見智的。也許,我該好好珍惜這個好命的時刻。

台灣的歌不能常聽,台灣的節目不能常看,會很想回台灣。

午夜一點三〸八分。

以前習慣熬夜不睡,因為台北市在這時候才有寂靜的嗡嗡夜鳴聲,思緒才能集中,才能沈澱很多心情,想很多事情,寫很多東西。

現在難得熬夜,〸一點前熄燈就寢是不成文的家規,因為老公是早起的鳥兒。

以前熬夜跟當時在美國的現在的老公線上聊天,現在熬夜跟台北聊天。

以前,現在。

美國,台灣。

如果現在跟以前一樣,我的生活會是怎樣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inama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